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孩走失抱武警求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孩走失抱武警求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现在被警官兵们救出来的两位工人还在医院住院,但是伤势已经没有太大的问题,再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在3月8日的上午,其中一名被救出来的工人,还告诉记者,他当天被埋在土里面,但是能够听到外面给自己打油加气的声音,然后被救出去了,如果是出院了一定要当面的去感谢他们,虽然这一次的情况非常的紧急,而且这些武警都是在进行越野训练的途中,但是接到群众的求助之后就马上跑过去了,并且徒手救出了两位受伤的工人,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努力,所以这两位工人才会被成功的救出,如果没有他们及时的赶到,并且坚持不懈地徒手挖土的话,估计两位工人在下面是坚持不了多久的,后来根据记者的采访,其中有一位受伤的工人还回忆了当时塌方时的场景,非常的紧急而且,自己也觉得可能存活下来的希望并不大,但是经过他们的计划救助,两位工人都已经脱离了危险,不管怎么样,后来的结果总是好的,现在两位工人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小孩关在车内被锁,好心人砸窗救人,车主要求赔偿损失,你只能赔钱了,谁叫你不经过车主同意就自作主张呢?
车主去办事把小孩关在车内锁起来,车里空气不流通容易产生二氧化碳中毒,小孩在车里呼吸不畅,浑身不自在会拍打窗口向外求救,在关键时刻,你却忘记打电话☎️给车主了,由于救人心切,你未等车主来就喧宾夺主砸烂了门窗把孩子救出来,孩子得救了车主应该感谢你才对,为何对你索要赔偿损失费呢?你肯定想不通,车主为什么恩将仇报!
车主对你救他孩子不领情,他觉得你多管闲事不应该救他孩子。救他孩子是可以,首先经过他同意解救孩子,你才能砸窗救人。
孩子得救了,你却陷入苦恼了。车主厚着脸皮向你索赔,你救他小孩难道不相功抵过吗?车主支持你救他孩子,但不能砸坏他车窗,车主是在刁难你呢?
世上好人真太难做了,做了好事反而被车主怪罪;车主的女儿不重要吗?经过这一教训,你下次就不那么冲动了,毕竟是私家车,是车主的财产,你动了他的车,他不跟你急吗?
所以,你必须先打电话给110或119,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的车是免费的,他们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施救,车主不会向警方或武警消防员索赔的。
民间有“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说法,小孩关在车内被锁,好心人砸窗救人,车主要求赔偿损失,这种做法真的是令人瞠目结舌,是最典型的不识好歹。
把孩子锁在车内活活憋死的意外事件屡屡发生,但是粗心父母仍然是没有接受血的教训,把孩子的生命致于危险之中,如题主所述,好心人砸窗救人,孩子得救理应感谢救人者,哪有让人家赔钱的道理?
古人司马光砸缸救人,没有人让他赔缸,相反的是他救人的壮举却千古流传,我就纳闷儿了,现代人与古代人相比,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什么事儿能比救人重要?不砸窗如何才能救出被困的孩子。
救人者坚决不能赔偿他的损失,爱咋咋地,让他报警去吧,假如警察来了,挨训的肯定就是他。
车主毫无道德和人性,光看到玻璃被损心疼而看不到救小孩的更大益处。所以,救的人不必赔偿。如车主向法院起诉,救的人就向法院提出反诉,要车主补偿救小孩使车主的获得的利益大于玻璃损失的差额。法院只有这样判决,才能使人敢于做好事,以弘扬道德风尚。
紧急避险了解一下?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种。
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因而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
成立条件为:
(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中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西安的南边就是秦岭山脉,景色秀丽,有很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了很多驴友徒步远足。每年进山的驴友,发生意外情况迷路、受伤的也不在少数,更有甚者搭上了性命。
去年宝鸡鳌山上就有数位驴友登山时遇到恶劣天气,几名外地驴友殒命,让人唏嘘。
很多人用生命和血泪给出的教训,却依旧有人不当回事,不知是大意麻痹,还是自视过高,亦或是对大自然少了些敬畏?
进山徒步,本来是为了观赏美景,锻炼体魄,如果因为一时大意或者莽撞搭上了性命,是不是有点太得不偿失?所以驴友们在进山游玩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不要随便偏离预计路线,遇到意外情况也要迅速下撤,切莫心怀侥幸心理。
每次驴友遇难总有民警或者民间救援队员出现在营救第一线,他们为了搭救驴友也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也有队员为了救人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在这很多血淋淋的教训面前,每一位自认是驴友的游客都该认真自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我也算是大家口中所谓的驴,以前对于爬山特别的着迷,觉得爬山就是挑战自己,每次有新线路都会报名,爬山的过程中很累,很辛苦,但是到达山顶的那种自豪感是让人很享受的。
真正的驴友是这样的~
驴友是一群有组织,有计划,提前经过线路考察的队伍,其中有带队的,有收尾的,中间还有一个跟进的,一个队伍最少有三个领队,且都配带对讲机,医药箱,具备一定的户外常识,和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
一次户外登山,对于线路领队都会提前去走一遍,对于时间的把握和控制都会协调的很好,这样才会完成一个行程,毕竟领队也是靠这个吃饭的。
那些不自量力的人总是抹黑驴友这个团队~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去爬山了,就称得上是驴了,真正的驴是经过考核的,体能,户外知识达到了一定标准,才算得上是驴,最简单的测试,就是你去走走大寺,回来就成驴了。
而这些年来,出现了很多不自量力,逞能的人,自己约几个人去爬山,去挑战,结果呢?不是受伤出不来就是彻底失联最后失踪,最终在悬崖下面被找到的,这类人不但害了自己,还连累家人操心,让救援队也是增加工作量。
凡事都是为安全第一位~
爬山,出去玩都是安全第一,几个人一时兴起,背个包去爬山,挑战一下,景区还好基本上没什么大的危险,只要跟着景区的指示牌走,就不会有错,就怕有些人想逞能,不按照指示牌走,自己探索新线路。
还记得很清楚,那个女老师去鳌太结果失踪了,路途中,好几个人都遇到过她,但是最后却找不到她了,大家遇到她的时候,都劝她原路返回吧,因为她的体力不支了,但是她不听劝,固执的要一个人继续走,结果很可惜。
所以,户外安全第一位!
秦岭山脉依靠大自然的美丽,大地的孕育,山清水秀,令人心旷神怡的地方,是个避暑游山玩水的好地方,很多业务爱好野炊,登山,取景的爱好者喜欢来秦岭山脉,更喜欢挑战深度的好奇,但是驴友们在这里选择了挑战极限有的甚至呆着好几天,好多因为准备不充分,脚伤了,迷失方向,还有几个走着掉队掉单的队员,当自己没有解决能力的时候就选择了报警求援,但是这种情况下就给当地派出所,消防武警带来了很多麻烦和障碍,在这里还是呼吁喜欢登山户外的驴友们尽量去减少高难度,更多自己没有把握没有能力解决的危险想法,我们的人民警察是给人民服务的,是为老百姓解决难事的,整天去上山解救驴友们不是真正的分内工作。第一次回答,好不好请海涵。
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要懂得守规矩,我就用国家法律告诉他们,前几天刚刚出台政策,不顾劝阻擅自探险,救援费用自己承担,还有就是希望你们所到之处菩萨保佑你们的求救电话能打通,能被及时成功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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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务员服务规范
1
、注意个人仪表仪容
,
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
本人座席整洁
,
无脏、乱、差现象。
2
、应答群众时
,
语气亲切
,
态度和蔼
,
语速适中
,
吐词清晰
,
用语简洁
,
表达正确。
3
、在工作中应主动、自如的使用“您好、
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服务用语
,
不
论遇到任何情况都不得顶撞、
责备群众
,
不得对群众
露出不满或不耐烦情绪
,
不准使用服务忌
语。
4
、遇到群众不断提问时
,
应有问必答
,
不厌其烦。
遇到疑难问题回答不了时
,
应及时请求帮助
。
5
、话务员遇到群众所提问题或所述内容不属于本台业务范围时
,
不得简单回绝群众
,
应在问清
问题的前提下
,
请群众向有关部门联系或者告知群众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
6
、话务员在工作中发生差错应及时纠正
,
并诚恳接受群众批评
,
主动向群众道歉。
7
、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
,
不准串岗、闲聊或者边处理业务边闲聊
,
不准酒后上班。
本次标准规定了12345公共服务热线服务(简称:热线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知识库、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
目的是为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往返实体政务大厅的次数,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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