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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偷笔被送去自首*-*女孩偷笔被送去自首视频

2024-11-01 14:24:04 汉堡足球 壬嘉纳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孩偷笔被送去自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女孩偷笔被送去自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假如康女士一家人没有报警,曾春亮会放过他们吗?

不报警的话,不能说是他放过康家,只能说曾春亮没有了杀人动机。

首先曾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达不到目的的事不会去做,结果已经注定的时候他会选择接受。

曾春亮胆大妄为,行动狠辣,却又思维简单。这样的性格跟他长期监狱生涯有关,毕竟监狱里面再有头脑的人,能采用的手段也是有限的。

想太多没用,该做的事情必须做完做好,监狱里做事的规矩都是规定好的,你尽快做好就是,自己再想也是没用的。所以造就了他考虑问题非常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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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入康家之后,并不是第一时间行盗,而是静待康家人都不在家或者都睡着了,他想到的是那样他可以偷更多的东西。至于康家的人会不会发现他?显然他压根没考虑过,不然也不会反倒他自己先睡着了。

等康家的人发现了他,他劫持了康家的母亲,他认为只要答应他的要求就大家没事。至于康家会不会有其它考虑,他是想不到的,这在他从康家出来后,不躲不闪该干嘛干嘛的行为上,也反映了这点。

他认为自己说过了,所以康家不会报警了。结果康家出于自己安全的角度考虑,当然要报警,于是他就恼羞成怒采取了报复。

如果康家没报警,他当然不会想到杀人灭口这样费脑筋的事。他没了杀人动机,自然也不会动手了。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经验教训是: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衡量歹徒。在先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不要激怒歹徒,不要跟歹徒进行正面抗衡。不妨先答应他的条件,事后再报警。

报警后要相信警方自然会妥善处理,自己要远离歹徒,不要再去激怒他,并同时做好安全防护。

不会。

既然曾春良盯上康家,"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依他的性格,康家只要不满足他的要求,出事只是早晚的事。

从来没有听说歹徒会放弃到手的美味,更不会因为对方善良懦弱而变的心慈手软,他只会变本加厉,得寸进尺,而一旦感觉到危险,他会毫不犹豫地举起刀。

讲一个类似的故事。

毕家是望海寨有名的大户,家财过亿,除了拥有庞大的船队,据说还干见不得光的生意,比如走私,偷渡。

这件事被一个叫大虎的赌徒知道了。这大虎,最近老婆要生二胎,老父亲腿摔断了,急需用钱,便伙同一个叫大军的人夜里持刀闯进毕家,勒索钱财。

也不知毕家真有见不得光的事,还是财大气粗,对于这两位不速之客,居然笑脸相迎,好酒好烟招待,最后每人给了一万元。

不费吹灰之力,首战告捷,二人心下窃喜,偏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大虎回家,越想越觉得遗憾,本来这两万元钱自己一人可以独吞,现在二一添作五,少了一半。

第二天夜里,他一个人拿着一把杀猪刀又去了毕家,不过,这一次他就沒有那么幸运,还没进屋,就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包围了,他不想束手被擒,亮出凶器就是一顿乱砍,结果当场砍死一人,砍伤多人。

警察来了,把他带走,等待他的是法律严惩。

所以,题主说康女士一家沒有报警,曾春亮会放过他们吗?我的回答是:不会。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关于曾春亮第一次踏入康家时,我认为就已经埋下伏笔。

然而康家对“祸端”的来临前也是有预感的。比如第一次入室盗窃并用螺丝刀划伤康家人后逃窜,康家就已有预感不妙并多次报警。

对曾春亮来说,他与康家本身无冤无仇。曾春亮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想在康家搞一笔大的。因为康家在周边村子来说属于大户人家。

正应了这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对康家来说,这种“不详”的预感,就是心理警醒自己,对方还一直惦记着她家。

曾春亮作为一个惯犯,偷盗被举报天经地义。加之自己蹲了十多年的监狱。早就已经习惯了里面的生活,出狱后从他的表现不难发现,他反而对外面的生活有所不习惯。

他在行凶前,仅仅是在刑满释放两个月后,可见行凶者压根不会在意自己是否再次被抓。所以我分析并不存在报复一说。

曾春亮第二次潜入康家做案,显然是有备而来的。因为他的目的十分明确,干完这票大的,就可以多多玩一段时间了。所以同样是犯罪,干脆不如一不做二不休了…

最终便酿下了这起祸端。

因为在行凶者看来,康家家里一直有人在。这并不利于他开展偷盗活动。也就是说,曾春亮压根就是个没脑子的一根筋。

不妨在反推断证明一下:

假设第二次杀人偷盗当天正好康家没有人,曾春亮翻箱倒柜偷得盆满钵满。那么曾春亮肯定会接下来逃之夭夭了。而不是在来第三次专门还杀一次人,或者等康家家人回来杀害后在潜逃。显然并不会这么做,这正是出于他的目的达到了。

曾春亮第二次来行凶,正是出于在他达到目的前,先杀掉了阻碍他“实施偷盗”的人。这与康家报警不报警没有直接关系。甚至我判断曾春亮或许压根不知道康家报警没报警。

假如有关系的话,那么曾春亮肯定早就已经逃跑了。因为入室盗窃本身也不属于小的犯罪行为。所以曾春亮入室盗窃杀人恐怕是一件必然的结果。

这件事在我看来是一件毫无人性的行为。因为小孩压根不会对他偷盗犯罪活动构成威胁。

如今虽然犯罪份子已被抓获,可受害者心中的伤疤一生都难以愈合。事情已经发生了,但愿此事能够给更多的人起到警醒作用。

然而生活中难免会有像曾有亮这样子的“辣鸡”人,惹不起的躲不起。真的令人无可奈何。财物毕竟属于身外之物。财聚人散,财散人聚。若财散能够换来心安理得,能够远离并摆脱了“辣鸡”人,何其又不是一件幸事。

不会,因为第一次去康女士家偷东西的时候被发现后就准备杀人的,只是因为老人的儿子听到老人的惊叫跑回来和曾春亮搏斗,才导致当时没有被灭门。

当时曾春亮躲在老人家三楼睡觉,由于长时间住一二楼,三四楼一直空置,那天老人上去打扫发现了曾春亮,老人看到陌生人就惊叫了,曾春亮当时就把刀架在了老人脖子上。

如果像一般偷东西不想杀人的那种小偷,会直接逃跑,而不会威胁老人,当时曾春亮已经露相了,他很有可能当时就会杀了老人,但是由于老人儿子来了没杀成,老人儿子身上也被曾春亮捅伤了很多地方。

曾春亮跑了后由于当时知道老人报警后并又去老人家报复老人杀两位老人和孩子。

曾春亮后面又杀害了村干部,能够说明他就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并不是会因为一时求情就说不杀你的那种。

而且就算当时不报警,他只会变本加厉,到时候不管是老人家还是别人家还是会被杀的,这件事重点不在于老人当时该不该报警,重点是老人家多次报警没得到重视导致的。

不会放过,只是没了杀人动机了,命保住了。

先扒一扒曾春亮有哪些黑历史。

曾春亮没出去打工之前,村民对他的印象是听话,胆子大。大山里因为潮湿气候原因,蛇类很多,曾春亮每天都会进山捕个几条条毒蛇来卖钱,大家都说他胆子是特别大的。

外出打工,本来有一份好的工作,后来因为赌博而走上了坏门邪道。一旦也染上了赌博,就会感觉钱来得快,再也不会安安分分工作了。

赌博输了怎么办?偷也是来钱最快的一种方式,有次赌博输了大钱,为了还赌债,出去偷的金额越来越大,所以两次因偷盗罪被捕,判了十几年。

跟曾春亮一起打过麻将的老乡说,这边人都知道曾春亮是个惯偷,他有一个特点,他只偷有钱人家的钱财,对身边的人从来不偷,大家对他还算友好,经常跟他开玩笑,还调侃他留点头发,不要剃个光头,一看就知道从里面出来的。

康家开的一个水泥厂,在村子里面算挺富有的,从他们家盖的气派小洋房就可以看得出来。

有一次曾春亮在饭店里吃饭,跟饭馆老板说,7月22号去偷窃的事情。看他们家房子建的很好,就偷偷的摸了进去,到了3楼他开了空调有点累了,就在地板上睡了一觉,后来被上楼找东西的康家老太太发现了。

小偷的贪欲是无穷的。曾春亮的赌博和偷东西是相辅相成的,赌输了就去偷东西,偷东西卖的钱再去赌博。

要想曾春亮放过康家也不太可能的,第一,他们家是最有钱的,第二,要么康家给他一大笔钱,第三,要么康家突然变得没钱可偷了。

很显然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只能说,曾春亮不会因此害他们家的性命,这是肯定的。小偷目的只是为了求财,而不是害命。

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

曾春亮年仅44岁,正值壮年,却先后两次因盗窃犯罪判刑入狱,坐牢十数年。第二次入狱因表现积极,减刑七月,于2020年5月12日释放回乡。谁以不会想到,曾春亮回乡88天后,不但重操旧业,入室盗窃,而且变本加厉,报复杀人,犯下五天杀死三人重伤一人的惊天大案,最终把自己第三次送进监狱,也必将走入坟墓。

抚案沉思,唏嘘感慨之余,个人有如下几点思考。

一:监狱要真正把犯罪分子教育好,不能太粗放管理,尤其是对二进宫及以上的犯罪分子,要慎用减刑。

有人曾经把监狱比作网络,不小心点进去了,结果是什么都学会了出来。虽有点调侃,却也有几分真实。有的犯罪分子,关过牢房里后,不是真心改造,洗心革面。而是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外,背地里你教我学,交流犯罪勾当与经验,把本来不会的也学到了手。坐牢倒坐出功夫技艺来。所以监狱方面如何样管理好犯罪分子,教育他们真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在思想彻底转变,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改进的重要课题。

二:社会及社区、乡镇、村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心,教育,帮助、监督、管理,让他们真正活得像个人样。

首先,人们要摒弃前嫌,不鄙视嫌弃他们,让他们有回家的感觉。管辖单位要先与其谈话交心,询问他们的打算,有什么具体困难、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供力所力及的帮助。让他们找到合适工作,至上过上有住有吃的温饱生活。同时,最好能指定亲属或党员干部做他们的帮教监督人员,时刻掌握其动态和去向,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做工作,防患于未然。放任自流,绝对不是办法,弊大于利。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释放人员的心理辅导、法治灌输、技能培训,使他们适应社会,融入人群,安居乐业。

建议有关部门要建立释放人员档案,释放之后要把他们喊过来,先进行心理辅导,发放重点法律书籍给他们认真看仔细读,做到知法懂法,晓得什么事干不得,会产生什么后果,会受到什么惩罚。只有心中有一杆法律的秤,才会还迷失方向,胡作非为。

四:对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法律要对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从重从严打击,顶格处理。凡是二进宫或多进宫的犯罪分子,要判处无期徒刑,或采取更严厉的惩处。决不能让他们把监狱当成电影院,随意进进去去。要杀鸡震慑群猴。决不能进去一次,出来又是原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法律的悲哀。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本来不想回答的,但曾春亮杀人案,确实让人有太多的思考。他的事例让我想到曾看过的一部外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的其中一个片段:

一个在肖申克里坐了几十年的人,在他垂暮之年被刑满释放。可是,这消息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监狱的生活,在外面,他却是举目无亲。所以,为了可以继续留在牢中,他开始有计划地闹事,可惜,终未如愿。

最后,他带着满心的惶恐来到这个他无然陌生的世界。住进政府安排的旅馆,同时,也在政府安排的超市中上班。

看着一切都很完美,可是,由于他年龄实在太大了,实在无法胜任这份工作。当面对老板的责骂和同事的排斥时,他终是无力承担这份压力,最后在政府帮他安排的旅馆中,选择了上吊自杀,了结了自己不幸的一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点:

一、刚从牢中走出来的人,心里是非常敏感、脆弱的,他更需要社会的认同与关爱。

二、人们对曾坐过牢的人,心里是十分排斥的。更深层面是害怕,害怕这些有前科的人会做出伤害自己的事。

而从影片中老人的身上,我似乎看见曾春亮的影子,他们也有共同点。

而曾春亮杀人案中,我认为我们需要思考以下几点:

一、对刑期释放的人,要做定期跟踪。可能很多狱警会认为,这些曾接受过改造的人,肯定会重新做人。可,他们忘了,这个社会未必会敝开环抱接纳他们。

他们要重新适应这个已不是原来认知中的社会,可以预见难度有多大。他们首先就要面临生存问题,比如:工作、住房等等。

二、政府应该建立义工慰问团,协助他们建立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多关心他们,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

有些苦恼需要倾诉的出口,而来自陌生人的信任能让他们迅速建立信心,更有利于其在社会立足。

三、做定期回访。

商品都有售后服务,而他们更需要一个“售后服务”。这项服务不是单单为了某个特定的人,而有可能是很多人。

比如曾春亮,假如不是“货已出仓,概不负责”的原理,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灾难。

所以,与其说他反社会,不如说这个社会对他同样不友善。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不喜可以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孩偷笔被送去自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孩偷笔被送去自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